Metropolitan 1

发源自当年写给阿澈的雅典篇,某天突然想继续这种满世界暧昧。

属于……三创???黄金是青空之想里的人设,再加上各种我流改造。

只搞暧昧不谈恋爱!

BGM:小野丽莎-La vie en 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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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aris

在二月的巴黎,要一起做些什么才不失有趣又不显尴尬?


当然了,我一秒也没有想过要邀请他沿着塞纳河散步,因为我已经尝试过了,如果再经历一次,我也许会就此被冻成面瘫。也许正因为我是个游客,所以我显得特别游客,河岸边总有人与我搭话,决不是因为我受欢迎,他们只是希望我能够带走一幅他们的画,有偿的。总之,那种体验并不十分好,万一走着走着冒出来什么人将我们误认为情侣关系,劝他为我买些什么,那场面就尴尬了。


那我又能怎么办呢,我只是个游客啊!为什么要交给我来决定这些?我盯着手机对话界面顶端他的名字,大学时期我曾经为了他而去读和他同名的那个作家的原版小说,然后半途而废,《局外人》至今在我的书架上吃灰。我想这是我的怪癖,我很少敢于对他说些什么,但是边边角角关于他的事情,我却做了不少。


所以,我们其实并不是多么熟络的关系。他毕业那年,我留下了他的邮箱地址,心里其实抱了自此散落天涯的伤感。然而谁也没料到科技发展如此迅速,只要搜索一个名字,脸书便能将他的近况呈现在你面前。当打开私信对话框的时候,页面上的小绿点甚至能告诉你他此刻也正在网路那端滑动着手机屏幕。于是那时我战战兢兢,敲了几个字,又删掉:“好久不见,卡妙学长还记得我吗?我是……”


社交网络的可怕之处便是,才刚刚将这行字发出去,两秒之后,蓝色对话框边上便浮现二字:已读。我的头脑顿时空白,完全脱离意识之外从嘴里冒出这几个字:“我的妈呀。”然后全身的细胞都紧张起来,我不愿意在他面前显得唐突,手忙脚乱又打起字说明来意:“是这样的,这几天我在巴黎。如果你有时间的话,我想我们也许可以去喝杯咖……”


我手指的动作因为屏幕左端跳出的灰色对话框而停滞。文字很短,但我的眼睛在每一个字母上来回确认,来保证我读懂了他话语的意思:“我记得你。”


真的很短。


但足够我高兴得点把火蹿上天了。


太过高兴,一失手就把没打完的句子点击发了出去。“我的妈呀!!!”然而并没有撤回这种高级的功能,我用最快的速度切换到了飞行模式,眼巴巴地盯着,期望那句未完成的那句话能转红,但那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丧气地又将网络连上,不期看见又一条灰色的讯息出现在窗口里。


“如果你现在正在巴黎,我们应当见一面。”


“除了喝咖啡,你还有什么想做的?”


我有什么想做的?我就想见见他而已,连喝杯咖啡也只是为了听起来通顺。我一点也不了解巴黎,我连它的地铁标志都认不出来,对它清楚的认知也许只有此刻阁楼窗外一大片老旧的公寓灰蓝色屋顶。


什么活动能让我显得不那么浅薄?我差点脱口而出我们去歌剧院看演出吧,毕竟那个金碧辉煌的大台阶也是游客必经之地。但在看过票价之后我就闭嘴了。自从卡妙毕业以后,已经过了五年多,一见面就要人家掏这个价钱,不太合适。


“我不知道。”纠结再三,最后还是说了实话。“有什么推荐吗?”


在看到他的回答之前,我一边继续查看旅游攻略,一边在心里默默想象可能的答案。忽然想起曾经在电影里看到过的公墓园,王尔德的墓碑上印满了褪色的唇印。他那样的人,说不准真的会提议去那里看看。明天就是周末,也许到蒙马特逛逛市集也好,那里据说常有街头卖艺的音乐人。那年我第一次听到的《爱的喜悦》,就是他站在热闹喧嚷的夜色里拉的小提琴。点子突然就丰富了起来,当我正准备同他说时,又被他抢了白:“我知道一家餐厅的蜗牛很不错。”


……我不那么了解他,但他也许是非常懂得我的。


阴天持续了好几天之后,到了约定的那天竟然下起了小雪,幸好到了傍晚就停了。太阳快要下山时,光线隐藏在厚重的云层之后,剩一点儿金边点缀昏沉的深蓝色天空。也许会迟到,我的心情紧张起来,加快了脚步。化雪的时候,人头攒攒的地铁里难免湿漉漉的,行人无不裹在臃肿的大衣里。外面的风稍微吹散了一点儿潮湿气味,但刮在脸上又是生疼的冷。令人生无可恋的天气,我跟随着拥挤的人群里向上爬,一面咬牙想着。就在这时我看见了他。


他就站在地铁站口边上,手插在大衣口袋里,静静地同生锈的街灯柱子一块站着,三盏已经亮起的昏黄灯光投下几道不太清晰的影子。他的半张脸都埋在格子围巾里,因此呼出的白气将金丝的圆框眼镜糊得雾气腾腾的。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戴起了眼镜,就算这样我也还是认出了他。在这样折磨人的天里,他等着我呢。因此我忘记了潮湿,忘记了寒冷,忘记了拥挤,踩在最后的几级台阶也变得轻快。他看见我的时候,我朝他笑起来。


卡妙就是卡妙。他同我甚至不需要寒暄,只是点点头,说:“跟我走吧。”好像这些年没见面的时光都不存在似的。于是我跟在他后面傻笑:“眼镜很适合你!”


在餐厅坐下来之后,我从包里掏出来礼物,放在桌上推到他面前,他才露出一点困惑的笑容:“萨特的书?”“是呀,法文版的。你别介意——你生日不是刚过嘛。”我尽量使自己的语气显得轻松,他则不失礼貌地点点头:“谢谢。”


我当然是……一直记得他生日,实则2月7日那天我已经到了巴黎,但还是特意避开了那一天。好久不见的校友,不太适合出现在生日这么特殊的场合。当天我用于为他寻找一个特别的礼物,而我是最不擅长挑选礼物的人了。加缪是我的唯一线索,所以我钻进书店,找到年迈的售货员,用自以为最有效率的方式发问:“您知道有什么主角名叫Camus的书吗?”


“小姐,你真是难倒我了。”他的口音很重,其实我并不确定他说的是这句,只是从他表情中推测出他的意思。他闭着眼睛念叨片刻,又问我这么做的原因。我老实答:“我有个朋友和这位伟大作家同名,我想为他挑一份特别的礼物。”他盯着我瞅了片刻,颤巍巍地支了梯子,从书架落灰的一层取下一本小册子。我看不懂法文,问他标题是什么意思,他说:“《致加缪》,萨特和他是很好的朋友。”


这敢情好,我赶紧谢过了老爷爷。如今摆在寿星面前,我也是信心十足的。只是当他的眼神在封面和我的脸之间徘徊到第四个回合的时候,我不能假装没看出不对劲。


“怎……怎么了吗?”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道:“萨特和加缪的友谊很出名。”


“对、对啊。”


“所以萨特写给他的这封绝交信在当时也很轰动。”


我哑了。


“我我我我我不不不不不他他他他他他……我不是那个意思!!!”想是我太大声了,周围的食客回过头了看了我们一眼,我又赶紧掐着桌布试图冷静下来。“我不知道……!书店那老头驴我……!”


这回他是真的笑了,笑着摇头,突兀的指节掩住嘴唇。我难堪得面红耳赤,试图将那本尴尬的书收回来,又被他按住了封面的另一端,“我收下了。”他说。


好吧,好吧。我讪讪。恰逢蜗牛上了桌,也就管不了别的,飞快舞动起刀叉。刚才这么一闹,我也不想跟他客气了,反正大学的时候也没客气过。他倒也不很在意的样子,中途他走开了一会儿,我没料到他已经能够那么自然地为女士签账单,没给我一点机会。但也许对他来说,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不知道我到底塞了多少蜗牛到肚子里,配着红酒的效果,就是脑袋轻飘飘,肚子却沉甸甸的。但也因此,似乎变得不怕冷了。我终于还是提了那个被我最开始就否决掉的提议:“我们去塞纳河边散步吧!”我忘掉了所有新闻里写的巴黎夜晚的混乱,一切都在我眼里变得朦朦胧胧。我身边有学长在,有什么可怕的。


即使不在河边,也能在城市的某个角落遥遥望见铁塔。我喜欢这种感受,它提醒我身在何方。突然从某个遥远的地方传来整点的钟声,在黑夜中照亮雾色的铁塔灯光转换了颜色。那种颜色,像是紫色,又像是粉色,我盯着看了一会儿,才确定那是一种桃红色。然后我咯咯笑起来,对卡妙说:“你知道吗?我刻意挑的13号,就是怕到了明天会尴尬……”


我想他是不是也有些醉了,才任由我抓着他的围巾并没甩开。可是呼啸的寒风时刻刮过我的耳朵,带来一阵阵间断的清醒。“可明天已经到了。”我听见他说。


一个节日,我不敢说出它的名字,如果说出来了,也许一切就会乘着灰姑娘的南瓜马车偷偷溜走。但我绝口不提,所以过了午夜十二点,他还站在这里。


你还记不记得当时我们寻找的那个名词。


那才是我来到巴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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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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